【简答题】
某市化妆品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08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当月外购中草药(为简单晒干后的中草药)三批,①向农民直接收购,支付收购金额20万元;②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支付购买价款30万元;③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取得的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56.5万元;
(2)购入香水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是10万元,化妆品公司将购入的香水全部直接对外销售,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6万元;
(3)将业务(1)中外购的中草药账面成本的40%及其他原材料20万元发出,委托某县化妆品加工厂加工A牌化妆品,县化妆品加工厂代垫的辅料为5万元,另收取加工费8万元,取得加工厂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3万元,加工厂无同类化妆品的售价,加工厂按规定代收代缴了相应的税金及附加;
(4)将加工收回的A牌化妆品的50%用于抵债A公司货款120万元,企业同类的A牌化妆品的不含税售价为90万元;
(5)将加工收回的A牌化妆品的10%发给下设的门市部,用于对外销售,当月全部售出。将自产的成本为20万元,不含税售价为38万元的B牌化妆品发给下设门市部对外销售,当月实际售出60%;
(6)将自产的高级化妆品(成本为40万元,不含税售价为80万元)与其他护肤护发品(成本为30万元,不含税售价为40万元)组成套装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10万元;
(7)企业自有房产原值为5000万元,其中原值为1000万元的房产对外出租,每月收取租金50万元。本月按规定计提了房产税(当地房产税的扣除率为30%);
(8)接受乙化妆品厂的委托代销化妆品一批,化妆品成本35万元,委托方指定的不含税售价是60万元,本月已全部售出,委托方按代销清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双方协议约定,企业将代销手续费5万元扣下之后将剩余款项支付给乙化妆品厂;
(9)上月增值税留抵税额为20万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取得的进项税额;
(2)计算业务(3)县化妆品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计算业务(4)中A牌化妆品抵债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4)计算业务(5)中应确认的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额;
(5)计算业务(6)中应确认的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额;
(6)计算房产出租业务中当月应计的营业税和房产税;
(7)分析代销业务中的税务处理;
(8)计算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9)计算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