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某市中心区的一个拟改造地段,占地41.1公顷,现状基本为工业,其中有少量质量完好有历史保留价值的工业厂房,应保护和合理利用;该地段拟按总体规划确定的居住用地要求进行改造。地段北侧为保留的工业用地,现多为机械工业,有噪声干扰;西侧为地方铁路;南侧为已建成十年的居住区,配套公建明显不足。(地段现状详见图5)
已给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是:
(1)用地情况、规划性质、边界条件、规划用地面积。
(2)建筑限高、建筑后退及间距规定。
(3)容积率与建筑密度指标。
(4)小区绿地配置要求。
(5)市政公用设施及道路的配置要求。
(6)地块内应保留的市政设施。
(7)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问题】
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给定的该地段规划设计条件的基础上,补充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参考答案
(1)规划新建的公建配套设施要满足新建社区的需要,同时对老居住区配套不足部分做适当补充。
(2)确定该小区的出入口,与周围的道路相衔接。
(3)明确地段内需保留的工业建筑。
(4)应在地段北侧留出一定宽度的绿化带,以隔离噪声干执。
(5)在西侧铁路沿线应按规定设置防护绿化带。
(6)注意小区内建筑形式与环境的要求,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7)应明确90m2以下户型(套型)的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住宅建筑总面积的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