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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买卖双方签订FOBS合同,在日本某港装货,装到一半时突然遇到台风,为避免船舶之间发生碰撞,港务部门要求船舶离开泊位,到锚地避风。由于时间仓促,加上尚未装完船,所以上船的货物未能理舱,结果货物在台风中受损。对于这部分损失由谁承担的问题,买卖双方之间发生了争议。你认为损失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

    在国际贸易中,根据实践做法,经常出现贸易术语的变形,但是术语的变形通常是为了解决装卸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的,至于这些变形是否会影响到风险划分的问题,按照传统的观点,贸易术语的变形只是用以解决装卸费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但在实际业务中,由于一些当事人的理解和掌握上的偏差,往往会因此产生争执。而《Incoterms®2010》未涉及贸易术语变形。在本案中,双方事先在合同中规定货物交付适用FOBStowed,即卖方需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但并未因此规定,风险转移的界限也随之转移,仍然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买卖双方的风险。由于受损的货物已经装上船,所以装船后所发生的一切风险、费用及损失都应由买方承担。因此,关于贸易术语的变形和风险转移的界限买卖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规定,以免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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