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居民李某,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2007年取得以下所得:
(1)每月取得合资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9800元;
(2)2月份,为某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取得报酬30 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该企业承担;
(3)3月份,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折合人民币15000元,已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1500人民币元并取得完税凭证;
(4)4月1日~6月30日,前往B国参加培训,利用业余时间为当地三所中文学校授课,取得课酬折合人民币各10000元,未扣缴税款;出国期间将其国内自己的小汽车出租给他人使用,每月取得租金5000元;
(5)7月份,与同事杰克(外籍)合作出版了一本中外文化差异的书籍,共获得稿酬56 000元,李某与杰克事先约定按6︰4比例分配稿酬。
(6)10月份,取得3年期国债利息收入3888元;10月30日取得于7月30日存入的三个月定期存款90 000元的利息(银行按年利率1.71%结息);
(7)11月份,以每份218元的价格转让2006年的企业债券500份,发生相关税费870元债券申购价每份200元,申购时共支付相关税费350元;转让A股股票取得所得24 000元;
(8)1~12月份,与4个朋友合伙经营一个酒吧,年底酒吧将30万元生产经营所得在合伙人中进行平均分配;
(其他相关资料:银行定期存款自存款当日计息、到期日不计息,全年按365天计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回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李某全年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某企业为李某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3)李某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4)李某从B国取得课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李某出租小汽车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6)李某小汽车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银行应扣缴李某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9)李某转让有价证券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0)李某分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