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题库
🏠 天天查询 > 题库 > 法学类民事诉讼法学

法学类民事诉讼法学

简答题 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参诉条件。 查看答案
简答题 刘甲、刘乙、刘丙是亲兄弟,他们父母去世后,在柳县有遗产房屋十间。刘丙2005年大学毕业后在重庆工作,刘乙也于同年来重庆打工。2007年刘甲在柳县因车祸去世,刘甲在上海工作的儿子刘丁将十间房屋卖给了柳县的张某。刘丙获悉此事后,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刘甲、刘乙、刘丙共同享有房屋的继承权。
问:(1)此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为什么?
(2)本案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为什么?
查看答案
简答题 合议制 查看答案
简答题 当事人和解 查看答案
简答题 财产保全 查看答案
简答题 反诉 查看答案
简答题 执行救济 查看答案
简答题 简述两审终审制的内容。 查看答案
简答题 简述免予证明的事实的种类。 查看答案
简答题 简述适用拘留措施应遵循的程序。 查看答案
简答题 试述人民检察院抗诉引起的再审。 查看答案
简答题 某省A市B区居民甲与A市C县居民乙因财产纠纷诉至C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甲败诉;甲不服,上诉于A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经重审,法院仍判决甲败诉,双方均未再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的第二个月,甲找到了足以推翻原生效判决的新证据,并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在再审中,A市中级法院发现原判决遗漏了当事人丙,并通知丙参加诉讼。
问题:
(1)本案当事人可以向哪些法院申请再审?为什么?
(2)A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适用何种程序审理此案?为什么?
(3)丙参加诉讼后,A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此案?为什么?
查看答案
简答题 公示催告程序 查看答案
简答题 诚实信用原则 查看答案
简答题 证明责任 查看答案
简答题 司法救助 查看答案
简答题 执行承受 查看答案
简答题 简述诉讼指挥权的内容。 查看答案
简答题 简述诉讼代理人的特点。 查看答案
简答题 简述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查看答案
简答题 试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查看答案
简答题 刘某(女)因意外死亡,刘某有住房一套。大儿子张甲将该房卖于朱某,但尚未办理相关房产登记手续。后来,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二儿子张乙将张甲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遗产,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中,家住外地的刘某女儿张丙得知此事后,要求参加诉讼;刘某的妹妹刘丁得知此事后,以该套住房为其与姐姐刘某共同购买为由,要求参加诉讼;朱某获悉情况后,以张甲已将该套住房卖给自己为由,也要求参加诉讼。
问题:如何确定张甲、张乙、张丙、刘丁和朱某在诉讼中的地位?为什么?
查看答案
简答题 诉讼代理人 查看答案
简答题 审判组织 查看答案
简答题 先予执行 查看答案
简答题 民事裁定 查看答案
简答题 执行承受 查看答案
简答题 简答免予证明的事实范围。 查看答案
简答题 简答拘传的条件。 查看答案
简答题 简答民事审判权的内容。 查看答案
简答题 论述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 查看答案
简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位于某市甲区的天南公司与位于乙区的海北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海北公司承建天南公司位于丙区的新办公楼。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发生争议。天南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
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会谈录音带和会议纪要,主张原合同已经变更。被告质证时表示,对方在会谈时进行录音未征得本方同意,被告事先不知道原告进行了录音,而会议纪要则无被告方人员的签字,故均不予认可。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认为一审判决错误,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二审过程中,海北公司见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本公司的主张,又向二审法院提出反诉,请求天南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天南公司考虑到二审可能败诉,故提请调解。后因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何地法院对本案有诉讼管辖权?为什么?
(2)双方的会谈录音带和会议纪要可否作为证据使用?为什么?
(3)假设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不应由原一审人民法院受理,应当如何处理?
(4)对于海北公司提出的反诉,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什么?
查看答案
简答题 回避制度 查看答案
简答题 诉讼竞合 查看答案
简答题 移送执行 查看答案
简答题 送达 查看答案
简答题 督促程序 查看答案
简答题 简要回答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 查看答案
简答题 简要回答证明对象的范围。 查看答案
简答题 简要回答行为保全的适用范围。 查看答案
简答题 论我国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以及合同纠纷中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查看答案
简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李某借给王某人民币5万元,因为二人是朋友关系,李某没有要王某出具借条。当李某索要时,王某拒不承认曾有借款一事。无奈中,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过程中,李某拿出王某写给他的一封信,称在该信中王某提及借款一事,可以作为借款的证据。
(1)李某称在该信中王某提及借款一事,可以作为借款的证据。此时,该信作为借款的证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哪一类证据?为什么?
(2)王某辩称该信不是他写的,信上的字迹可以为证。此时,该信作为是否是王某所写的证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哪一类证据?为什么?
(3)最后,法院将该信指定某鉴定中心进行“认定”,要求其作出信上的字迹是否是王某所写的报告。最后,该鉴定中心作出书面报告,“认定”该信是王某所写。那么该鉴定中心所作的书面报告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哪一类证据?为什么?
查看答案
简答题 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查看答案
简答题 处分原则 查看答案
简答题 行为保全 查看答案
简答题 审判组织 查看答案
简答题 执行担保 查看答案
简答题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与诉前财产保全的区别。 查看答案
简答题 申请执行的条件。 查看答案
简答题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查看答案